貴行不執行前項電子文件之指示者,應同時將不執行之理由及情形,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立約人,立約人受通知後得以用電子郵件、電話或書面方式向貴行確認。
立約人使用本服務提供之相關服務,悉依貴行下列規定辦理:
一、個人網路銀行
二、行動銀行